家庭看護工服務

專業嚴選外籍看護
給家人最貼心的陪伴
家庭看護工 申請資格

家中長輩因年齡、疾病或失能狀況需要長期照顧,符合政府規定者,即可依規定申請聘僱外籍家庭看護工。

日光人力資源提供申請資格諮詢、文件準備及外籍家庭看護工媒合服務,協助您依照家庭實際情況確認適合的申請方式。

從申請到照顧,日光一路陪伴,讓您更安心。

2026 外籍看護申請資格重點比較表

申請的條件類型 是否需巴氏量表 是否可直接申請 說明
具有巴氏量表 ✅ 需要 ✅ 可 可直接申請
80 歲以上長輩 ❌ 不需要 ✅ 可 2026 新制,全面免評,拿身分證直接申請
70–79 歲癌症二期以上、不分年齡癌症四期 ❌ 不需要 ✅ 可 憑診斷證明書申請
長照服務 6 個月以上 ❌ 不需要 ✅ 可 憑長照收據申請
失智症(輕度) ❌ 不需要 ✅ 可申請 憑診斷證明或身障手冊申請
特定身障手冊 ❌ 不需要 ✅ 可申請 類別符合憑身障手冊申請

一、雇主(申請人)資格

雇主與被看護者原則上須具有政府規定之親屬關係,包括:
◆ 配偶
◆ 直系血親:父母、子女、祖父母、孫子女等
◆ 三親等內旁系血親:兄弟姊妹、伯叔姑姪、舅姨甥等
◆ 繼親關係:繼父母、繼子女等
◆ 配偶之父母或繼父母
◆ 子女或繼子女之配偶
◆ 其他符合現行法規規定之親屬關係
若雇主或被看護者為外國人,須符合我國居留及相關法令規定。

二、被看護者符合哪些條件?

被看護者可依不同情況,透過免經醫療專業評估或經醫療專業評估等方式申請。
① 80歲以上長者|免經專業評估
被看護者年滿80歲以上,符合現行規定者,可免經醫療機構專業評估,依規定申請聘僱外籍家庭看護工。
準備身分證明文件即可依規定辦理。
② 70~79歲癌症患者|符合條件可免評
被看護者年滿70歲至79歲,經醫師診斷符合規定之癌症第二期以上,可依相關規定免經專業評估申請。
申請時須準備相關醫療及證明文件。
③ 具醫療專業評估資格
若被看護者未符合上述免評條件,但因疾病、失能或身體狀況確有照顧需求,可依規定接受醫療機構專業評估,經評估符合資格後申請。

三、被看護者申請資格

符合政府公告之聘僱外籍家庭看護工資格,包括:
◆ 高齡長者
◆ 身心障礙者
◆ 失智症患者
◆ 癌症患者
◆ 經專業評估符合照護需求者
若不確定是否符合資格,可先由日光人力免費協助評估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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四、申請文件

以下為一般常見需準備的資料:

  • 雇主身分證明文件
    包括身分證、居留證(外籍人士適用)等有效身分證明文件。
  • 被看護者身分證明文件
    如身分證、健保卡或其他可證明身分之文件。
  • 戶口名簿或戶籍謄本
    用於確認雇主與被看護者之親屬關係及戶籍資料。
  • 醫療診斷證明或專業評估文件
    依申請資格提供醫院診斷證明、失智症診斷證明、癌症診斷證明或其他醫療評估文件。
  • 巴氏量表(符合規定者)
    依政府規定,部分申請案件須提供巴氏量表(ADL)評估結果;符合免評資格者則免附。
  • 身心障礙證明(如適用)
    若被看護者持有有效身心障礙證明,請一併提供影本,以利資格審查。
  • 其他相關證明文件
    依個案情形,主管機關可能要求補充其他證明文件,如長照服務相關證明、重大傷病證明或其他佐證資料。

申請步驟

免費資格評估

由專人了解家庭照護需求,協助確認是否符合申請條件。

文件準備與申請送件

協助整理申請資料,並由專人向主管機關提出申請。

專業媒合看護工

依家庭照護需求,安排合適之外籍家庭看護工人選。

完成聘僱・安心照護

協助辦理入境、聘僱及後續服務,讓家庭安心開始照護生活。

申請作業流程

✈️ 入境前流程
1向工作所在地之長期照顧管理中心登記,進行媒合審查
2函送勞動部審查
3勞動部核發招募函
4挑工媒合
5文件翻譯
6外勞來源國在台辦事處文件認證
7外勞來源國當地勞工部門文件審查暨驗證
8外勞入境前健康檢查
9外交部核發入境簽證
10訂機票、劃位
11確認外勞入境日期
12通知雇主外勞入境日期
13外勞入境作業安排
14移民署按捺指紋暨申辦居留證 (入境前5天要完成)
15向工作所在地縣(市)政府勞工局辦理解入國通報 (入境前5天要完成)
16協助向勞動部辦理聘僱許可、展延聘僱許可 (入境前5天要完成)
17協助辦理外勞居留證延期 (入境前5天要完成)
🏠 入境後流程
1接機
2外勞入國 3 日內健康檢查
3送工報到,與雇主辦理交接手續
4協助外勞辦理全民健保暨意外險加保事宜
5協助安排外勞入國滿 6、18、30 個月健康檢查
6協助將外勞健康檢查結果向各地衛生局辦理報備
7不定期關懷雇主及外勞之互動、外勞工作情形,並提供工作及生活輔導
8提供相關法令、資訊及諮詢
9協助安排外勞離境相關事宜